杭州产权交易所(以下称“杭交所”)受杭州市环境保护局(以下称“市环保局”)委托,组织实施2019年第1期杭州市排污权交易活动,现根据《杭州市主要污染物排放权交易规则(试行)》制定本申购公告。
一、申购时间
2019年第1期排污权申购截止时间为2019年2月3日16时。
二、申购资格
已向所在地环保部门、杭州市排污权交易中心和市环保局进行申报且均审核通过,并获得市环保局出具的核准文件的单位。
三、申购申请手续
符合申购资格的排污单位应在规定的申购截止时间前登录杭州市主要污染物排放权登记交易系统(以下称“登记交易系统”)完成注册;并在申购截止时间前向杭交所办理排污权申购申请手续,填写《杭州市排污权申购及登记申请表》,提交以下申请材料(扫描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1、主体资格证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新建排污单位提供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和主要负责人身份证);
2、市环保局出具的核准文件;
3、进行过排污权交易及登记的,还须提供《排污权登记证》;
4、有委托代理人的,还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5、杭交所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杭交所将在收到申购申请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向排污单位出具《排污权申购及登记资格确认通知书》或《排污权申购及登记资格不予确认通知书》。
四、申购保证金
(一)缴纳时间及账户
通过资格确认的排污单位应在2019年2月13日16时前,按照《排污权申购及登记资格确认通知书》的要求,向杭交所账户(户名:杭州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开户行:杭州银行市民中心支行,帐号:75828100060468)一次性缴纳申购保证金,缴纳时间以款项到账时间为准。
(二)缴纳金额
区域差价=区域市场参考价-杭州市本级市场参考价。
(三)已通过申购资格确认且申购保证金按时、足额到账的排污单位,根据杭交所发布的排污权交易公告,登录登记交易系统激活报价资格并参与报价。
(四)申购保证金的处理
1、申购保证金缴纳不成功的排污单位、已缴纳申购保证金但未通过资格确认的排污单位,杭交所于当期交易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退还申购保证金(不计息)。
2、交易未成交的排污单位,可根据登记交易系统的提示,在交易结束的次日12时前,选择申购保证金是否延期,选择延期的,申购保证金自动作为下一期交易的申购保证金;选择不延期的或未进行选择的,杭交所于当期交易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退还申购保证金(不计息)。
3、交易成交且签署交易合同的排污单位,其缴纳的申购保证金冲抵相应的交易服务费和成交款项。
4、交易成交但拒绝签署交易合同的排污单位,其缴纳的申购保证金不予退还。
五、其他事项
杭州市排污权交易的相关详细事项,可登录登记交易系统查询《杭州市排污权申购须知》。
杭州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